2018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蓉召开

2019-04-03 12:09

2018年1月11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精神,回顾总结过去五年和2017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任务。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何健作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报告;副厅长石钢宣读《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表彰2017年度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荣获2017年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目标绩效考核一等奖的28个单位和二等奖的49个单位受到通报表彰;厅机关党委书记刘恒宣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表彰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与会厅领导为我省受表彰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9个先进集体、22名先进工作者和24名劳动模范颁奖;宜宾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德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巴州区人民政府、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先后作经验交流发言。会议由副厅长邱建主持,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刘照坤,副厅长樊晟、陈勇,总工程师殷时奎,总规划师陈涛,巡视员谭新亚,副巡视员谢伟、冯江出席。

  会议认为,五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4%、年均提高1.3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4.1%、年均提高1.3%,我省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新增绵阳、南充、泸州、宜宾4个百万人口大城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成效显著;全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长8.65平方米,达40.9平方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平方米,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显著改善;2017年建筑业总产值首次突破万亿大关,成都、广安被评为全网知名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百镇建设行动”不断深化拓展,277个小城镇被列为全国重点镇,20个镇入选“中国特色小镇”,居全国前列、西部靠前;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全国试点现场会在我省召开,城市建设质量明显提高;新增米仓山大峡谷国家风景名胜区,创建国家、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城镇)70个,5个项目获联合国、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率先通过国家验收,城乡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创新实施灾后重建“五总机制”,出色完成芦山地震和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取得重大胜利;在全国率先建成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省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建成省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住建领域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率先在全国出台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政府规章,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我省召开。

  会议强调,过去五年,全省住建系统之所以能取得不平凡的成就,出色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大任务,根本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科学指引,在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在于全系统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认清住建系统新的定位,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城乡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造福百姓民生,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提升质量效益。这些经验凝聚着全省住建系统的心血和智慧,是推进四川新型城镇化和住建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

  会议指出,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各项重点任务,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及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主要目标是: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1.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4%;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房地产开发投资5280亿元,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万亿元。

  会议部署了2018年要重点抓好的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构建四川特色现代城镇体系,二是全面推进城市建设转型升级,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是完善住房供给和保障体系,六是大力实施建筑强省战略,七是打好住房脱贫攻坚战推进扶贫新村建设,八是全面抓好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使命、砥砺奋进,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奋力开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新贡献。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机关、厅直单位、协会学会,风景名胜区主要负责同志,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派驻城市规划督察员,部分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房地产企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